武汉商务调查公司介绍在法律上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体的构成也是不同的,那么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是武汉商务调查公司小编总结的几点。
一、武汉商务调查公司介绍什么是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二、武汉商务调查公司介绍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三、武汉商务调查公司介绍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什么区别?
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往往无法正确的区分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甚至会把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同起来。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禁止重婚和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与此来看,我国法律明显对其作出了区别性的规定,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明显是两种不同的行为。
但是两者也有重合之处,重婚也是有配偶后与他人同居,只不过重婚是在有配偶后与他人同居的同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的行为。
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涉及上述两个行为的。
武汉商务调查公司介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否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区别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的重要标志。
从立法本意来看,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规定的目的也是为了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
从审判实践来看,能够认定重婚犯罪的情况其实并不多。有配偶者很难再公开与他人领取结婚证,而对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收集证据的时候也很难收集,有的甚至生了孩子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